在漳州进行了两次不合格食品检查!没有销售!现成的!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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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福建的一批食品进行了调查...
其中
暴露了漳州的两次不合格抽样检查
没有销售!现成的!记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规定,现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监管局第十阶段的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期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批5类食品,包括:餐饮食品(包括餐具),烧烤食品和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包括油脂及其制品),和水产品,有26批次不合格。
一、 16批次不合格的餐饮食品(包括餐具)
([一)
漳州市相城区滨海饭店出售的冬蟹
(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初始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所,再检验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验有限公司。 Ltd. Company;
(二)廉江县盘渡镇石牌小吃店的勺子(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大肠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三)福建泉州优德酒店有限公司销售有角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初步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测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是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所;
(四)泉州开元盛世餐饮有限公司出售的大型油lam(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闽侯巨民轩餐饮有限公司在闽侯县出售的红色st鱼(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测试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闽侯县靖西东如小吃店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4日),大肠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七)福州爱德餐饮有限公司出售的紫阳俄罗斯板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初始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有限公司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是福建省工商总局华日食品安全检验有限公司;
(八)晋江市安海皇岛商务酒店出售的石斑鱼(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所;
(九)在福州市晋安区廖光宏饭店出售的三眼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赛富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厦门白鹭洲曙油海鲜酒家有限公司销售的红油c(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
(十一)在闽侯县印象百渡海鲜酒家出售的大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测研究中心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二)在荔城区如jing饭店出售的小象拔蚌(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在梨城区汝jing饭店出售的花螺(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14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闽侯县上界镇百味川乡饭店的水杯(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检具有限公司,大肠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Ltd. Company;
(十五)厦门海中汇餐饮有限公司出售的白蛤(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晋江市美菱鱼尾港自助餐厅出售的梭子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
二、 1批不合格的烘焙食品和坚果产品
名义
漳州市相城区三会瓜子厂
2020年3月28日制造
焦糖味瓜子
,过氧化物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检具有限公司,销售单位是华润万家商业技术(福州)有限公司,初步检验机构是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再检查机构是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 7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一)福建绿洲超市有限公司Put田龙桥店出售的三眼螃蟹(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镉(以Cd计算)不合格,初步检验机构为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是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永安佳捷贸易有限公司出售的韭菜(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普罗米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宁德市新永涛超市有限公司从福建省宁德市中环食品有限公司出售鸡肉(检疫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尼卡巴嗪不合格,检验机构是福建赛富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梅市场阿庆肉档出售的牛肉(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5日),盐酸克仑特罗不合格,初步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机构是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验有限公司;
(五)在福寿市罗寿清的蔬菜摊上出售的韭菜(购买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普罗米酮不合格。初始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再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六)在永安市永明水产摊位出售的小河虾(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亚硝酸盐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七)在永安市永明水产摊位出售的大河虾(购买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亚硝酸盐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 1批次不合格的食用油脂,脂肪及其制品
名义上,福建春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嘉实达超市,初步检验机构是福建赛富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再检验机构是厦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五、 1批次不合格的水产品
名义上,宁德富林水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5日生产的即食海el,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宁德怀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检验代理机构是福建赛富食品检验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分,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并督促生产经营者
执行停止销售,除名,召回等
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律义务。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果他们购买或发现市场上公告中列出的不合格食品,请致电投诉并举报热线进行投诉。
这是一条公告。